中办国办:机关禁公款购赠年货 保障职工正常福利
2015/12/24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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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据新华社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通知要求,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