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官方解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7大问题

2017-02-10 来源:劳动法苑
劳动保障
  



日前,人社部印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人社部劳动监察局负责人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解答。



1

      哪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进行社会公布?


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问题,也是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问题。


为了强调社会公布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平性,对此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办法》规定,人社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公布,而非选择性公布。


  •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的;

  • 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 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 对于“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程度性标准,《办法》没有作具体细化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予以确定和把握。


2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具体由哪级人社行政部门来实施?


  • 人社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 省级人社行政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 地市级、县级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


3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频次如何?


 《办法》规定,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实行定期公布和随时公布相结合。


4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内容有哪些?


四项基本内容

违法主体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以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及相关处理情况。


三项禁止内容

明确不得公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信息。



5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途径有哪些?




 

      社会公布如果发生内容错误如何处理?




7

        对被社会公布的用人单位还有哪些后续措施?

   

将用人单位社会公布情况作为人社行政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和开展部门联合惩戒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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