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历年来已经定过级的复员退伍军人不再重新定级问题的复函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  区:全国 公布时间:1968/3/5 生效时间:1968/3/5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68]中劳薪便字第735号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工资 退伍军人
  
江西省劳动局:
  你局2月27日来电收到。关于历年来已经定过级的复员退伍军人,其所定等级低于[67]国劳字382号文件规定的水平的,我们意见不再重新定级。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上不平衡的问题,需待运动后期统一考虑。请你们做好部分退伍军人的思想工作。
上一篇: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侨办学校中的教职员工的退... 下一篇: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的工...
推荐阅读

财政部等两部门关于2018年第四季

2018-09-27 - 部门规章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