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暂不参加地方工伤、医疗保险统筹的通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  区:全国 公布时间:1994/4/27 生效时间:1994/4/27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
工伤保险
  
  最近一些省、市开展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统筹试点工作,要求当地邮电企业参加。此事我部已多次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他们也曾就此与有关产业部交换意见,进行协商,正在准备向国务院汇报。因此,在国家未作出规定之前,邮电企业暂不参加地方的工伤和医疗保险统筹工作。请你们把邮电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已实行了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情况,积极主动地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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