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绝大多数人缴费后待遇不会降

2015/1/21 13:10 来源:劳动法苑
事业单位 公务员 工资
  
公务员收入问题也成为一些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公务员该不该涨工资?收入是否应该公开?公务员该不该是拿不掉的“铁饭碗? (新华社发 蒋跃新/图)
  对于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公务员涨工资问题,人社部终于有了正式回应。
  1月19日上午,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绝大多数人的待遇会增加,至少不会降低,但不能简单地理解成为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增加工资。至于公务员工资是否涨6成,他表示这是个误解。这是官方首次对近日盛传的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做出的回应。
  据胡晓义介绍,国务院办公厅为了配合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资调整的三个实施方案。这三个实施方案分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
  目前这三个文件已经发到了各个单位,各单位会按照文件规定的调整标准来执行。
  此前,1月18日,据香港文汇报消息,一份内地公务员加薪方案终于出台,涉及范围从办事员到正国级领导,调整时间自2014年10月开始,因此今年1月起加薪料将同时补发去年四季度薪金。调整方案显示,最高级别正国级官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下同),从7020元增至11385元;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由630元增至1320元。方案还明确,今后公务员工资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对此,胡晓义强调,“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胡晓义还表示,按照制度设计,从总体上来说,改革之后,绝大多数人的待遇都会增加,至少不降低。当然,也有个别人的收入会有所减少,但是这部分人肯定是缴费特别多的一部分人,长远来看不吃亏。“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本身需要改革,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果简单地理解成为了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增加工资,是不准确的。
  就在上周,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同时,决定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该方案意味着,养老金并轨方案正式代替并轨制,今后公务员都要自缴养老保险,它的数额将占个人工资的8%,另外加上个人缴纳4%的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将上升到12%。
  此外,对于“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的观点,胡晓义回应称,建立职业年金是从两个角度考虑的,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胡晓义指出,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就制度而言这是起步。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次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这样就把职业年金的设计引入到改革内容中。

原文地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10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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