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2020年7月1日至年底前,北京市中小微企业新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本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内在该企业无参保记录),根据吸纳就业人员的就业月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两项政策由企业参保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同一职工两项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
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54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
每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文链接:http://bj.bendibao.com/news/202097/280320.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