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2014年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在南京市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公布的南京市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自核准起最长不超过2年。其中南京籍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前户籍在南京。补贴首次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底。
另外,高校毕业生在宁创业,从事电子商务行业,实名注册网店并在南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按规定可申请个人贷款最高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贷款最高50万元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