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年底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基本实现直接结算

2016/10/10 16:1 来源:劳动法苑
医疗保险
  
  10月9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多项政策实施的时间点,其中就包括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同时到明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了解,目前异地就医,只能先自行垫付住院费用,再回到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往往要“跑腿、“垫资。此次通知中明确,实现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按照三步走的思路,巩固市级统筹,完善省内联网结算,加快建立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与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对接,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同时,通知中还指出,大病保险将向贫困群体适当倾斜。聚焦建档立卡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确性,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原文地址:http://news.163.com/16/1009/20/C2VC4I1E00014S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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