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艾滋患者病情达一定程度 拟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16/10/10 16:0 来源:劳动法苑
劳动能力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10月10日人社部正式向社会征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行业标准意见,这是在2002年标准实施14年来,国家首次修改相关标准。人社部介绍,考虑到艾滋病患者实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就业困难,新标准拟规定,病情达到一定程度的艾滋病患者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人社部工伤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全民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这一标准已经不能满足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需要。
  新标准从2015年开始,由人社部委托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编制,经两轮修改形成目前的草案稿。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毒携带者申请鉴定的人次逐年增多,制定艾滋病有关鉴定标准一方面考虑到国际上主流的“尊重艾滋病人就业和参与社会的权利理念,同时也考虑到这些人实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就业困难。
  新标准主要以CD4免疫细胞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拟规定“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反复发生机会感染,经系统治疗后CD4仍持续≤200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HIV阳性,CD4≤400或发生机会感染需系统治疗者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职工患艾滋病后根据新标准签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赔偿吗?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只有伤害导致的受害人才能够获得来自侵权人的赔偿。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与被扶养人生活费三个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如,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目前企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原文地址:http://news.sohu.com/20161010/n469870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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