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企业奇葩规定:夫妻一人辞职 另一人也必须离职

2016/9/30 16:40 来源:劳动法苑
规章制度
  
  规定内容
  9月22日上午,有泰州网友发帖称,“泰州有家奇葩公司:夫妻一方只要有一个人辞职,另外一个人必须也要离职。现代快报记者从该网友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在这份“关于部分离职人员的规定中写道:前期及近期以来,因个人原因,公司部分员工离职跳槽。鉴此,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从今日起,凡有福气、父子、母女二人均在本公司上班的,只要是夫妻中的男方、父子中的任何一人,母女中的任何一人离职,则夫妻、父子、母女中的另外一人也应同时打离职报告自动离职。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该规定下方署名为“江苏某减震器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位于泰州的企业。不过网友土工的像素很低,图中该公司的章只显示了一半,且并未显示该规定发布的日期。
  现代快报记者拨打该公司官方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时尚无人接听。该奇葩规定是否为该公司所发,具体发布日期等都有待进一步调查。
  该公司官方网站上显示,该公司位于泰州九龙工业园区,该现有资产总额3.2亿元人民币,在册员工1100名,主要从事摩托车减震器加工,年生产能力1600万支,可实现销售额8亿元人民币。2009年4月22日,该公司荣获2008年度全省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先进单位,2009年2月2日,公司荣获海陵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

原文地址:http://sg.dailyeconomic.com/2016/09/29/4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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