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老板发微信“想辞职”后反悔 终被解职
2015/11/11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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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钟某通过微信向老板表达要离职的想法,老板也在微信上同意了。
之后,钟某又打消了要离职的想法,因此一直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老板通过微信给他发来“最后通牒,限期要求他辞职。
微信跟老板说想离职老板回复“来找我
80后的钟某是一名技术宅男,2012年9月,他进入沈阳一家公司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前,他在公司任职专案经理,属于公司中层领导,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8500元。
今年3月,钟某产生了辞职的念头,可是他没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而是通过微信,借着向公司老总拜年的机会表达了想要离职的想法。
“老板,新年好。我打算这个月底或4月中旬离职,很感谢您还愿意听我反馈工作的想法。
很快钟某收到了老板的微信回复:“来找我。
钟某表示,他过去找老板,老板一直非常忙,他的事儿就没谈上。之后“我们之间就我辞职这个事儿也就没有再沟通过。
过后反悔不想辞职公司下了最后通牒
后来,钟某没再去找老板谈辞职的事,因为“我这段时间在考虑不辞职的事,在公司工作了这么久,也很舍不得团队。钟某再次给老板发微信时,发现老板已经将他从微信好友中删除。钟某赶紧向老板发送了好友验证,没想到老板通过验证后回复的第一句话竟是“公司月薪结到25号。
钟某一下子蒙了,“我当时已经不想辞职了,就赶紧和领导解释了一下。
当晚,钟某收到了老板的回复:“公司不是游戏场,天天让你们这样玩来玩去的,这是在卖菜吗?
随后,钟某所在的公司召开会议,形成了关于钟某离职情况调查总结的会议纪要,并在第二天下达了“同意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起诉索赔违法解约赔偿公司称自愿离职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钟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没有获得支持。
今年8月,钟某将原来所在的公司起诉到法院,称劳资双方在没有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向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公司方面称,钟某是自愿申请离职的,并非他们单方解除合同。钟某以微信这种电子数据的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的有效意思表示,领导也同意了钟某的辞职,所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钟某认为,他给老板发微信“打算离职,有“想或“考虑的意思,不是确定的。他提出不确定的离职想法后,并没有按公司规定填写《离职申请表》,也没有按照公司规定进入离职程序,他提出的是一种不确定的离职想法,而不是已经明确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