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2016/1/21 15:13 来源:劳动法苑
农民工 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意见》强调,要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要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
  《意见》指出,要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有关部门征信系统。要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意见》强调,要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建设。据新华社

原文地址:http://news.163.com/16/0120/03/BDOBKK0D00014Q4P.html
上一篇:上海人大:将为修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做调研... 下一篇:卫计委:用人单位出现群体性尘肺病例,将被...
推荐阅读

社保新变化:分征局面即将结束 6

2018-12-14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