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单位发现弟弟顶替哥哥上班13年 解雇被法院支持
2015/1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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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昨日,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山王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原告刘某冒名顶替其哥哥为单位工作13年,后被单位发现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刘某不服,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原告起诉被依法裁定驳回。
刘某诉称,其哥哥刘大是被告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某煤矿的长期待岗职工,由于单位不能给刘大安排工作岗位,为生活所迫刘大外出打工。2002年10月份,刘某接到单位通知,要求刘大返岗工作。由于当时无法联系到哥哥,又担心单位以此为借口解除与刘大的劳动合同,刘某决定以哥哥的名义顶替哥哥进入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