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关系“蓝皮书”发布 补偿金争议增多

2016/1/6 11:25 来源:劳动法苑
补偿金
  
  【深圳商报讯】(记者徐恬)记者日前从最新的深圳蓝皮书《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获悉,因企业股权并购、企业迁移等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等新型劳资纠纷增多。对此,蓝皮书建议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也要“转型升级,企业应该准备好“十八套剧本;并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劳动关系专员制度,劳动关系专员独立于任何公司、组织,也独立于政府,为员工提供个性化服务。
  以前,深圳劳资纠纷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劳动报酬发放是否合理、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否合法等。现在,经济补偿如何进行计算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分歧焦点;以前,法律强调企业不得因搬迁随意解雇工人。但近年来,员工趁着企业搬迁的机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增多。随着经济补偿法律规定的深入人心,在企业发生股权变化、重大经营政策调整,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时,员工常常会要求企业先行买断工龄,支付经济补偿等。但一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制度改革尚未跟进,未充分考虑到员工具有新的维权要求而做好事前沟通工作,从而引发争议。
  《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显示,新型劳动争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因企业股权并购,员工担心自身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求企业先行支付经济补偿,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比如A企业宣布收购B企业某业务,同时接收深圳的工厂厂房和工人,B企业表示工人可以自愿选择在享受相同待遇的情况下到A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相同标准的补偿。但据透露工人们希望无论是留下还是离开,B企业都给予更高的补偿,因此双方引发争议。
  二是企业随着经济转型需要外迁,在外迁的过程中,按照要求仍市内迁移的,员工应该随企业迁移。但是有员工片面理解企业外迁文件精神,要求先经济补偿,给企业增加了压力。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后,劳动派遣争议增多,诉求主要表现为要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等。

原文地址:http://szsb.sznews.com/html/2016-01/06/content_34330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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