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上调21%
2015/8/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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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法苑
人民网武汉8月6日电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决定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该省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适用区域:第一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二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远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第三档的适用区域为其它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第四档的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它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