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人社部:待条件成熟

2015/12/21 15:0 来源:劳动法苑
就业歧视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反就业歧视法纳入立法规划。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孙晓梅等36位代表、高莉等31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贫富差距被迅速拉大,就业压力增大,就业歧视日益严重,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缺失,对平等就业权的社会保障机制不足,建议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人力资源市场中确实存在对性别、户籍、相貌等方面的歧视现象,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是未来的重点工作目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记者陈丽平)

原文地址:http://npc.people.com.cn/n1/2015/1221/c14576-27955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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