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  区:全国 公布时间:2018-3-13 生效时间:2018-1-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人社险中心函(2018)29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工伤保险 工亡补助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核定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27920元。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地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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