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  区:全国 公布时间:2016/5/31 生效时间:2016/5/3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人社部发〔2016〕50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规章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改革开放以来至1998年期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现宣布失效52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0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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