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关于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是否减发工资问题的函复[失效]
效力级别:
地 区:
公布时间:
生效时间:
时 效 性:
文 号:
发布部门:
工资
病假
<-
->
凡符合国务院国发〔1982〕6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过去减发的工资不再补发。
上一篇:劳动人事部关于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
下一篇:劳动人事部关于调整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
返回目录
推荐阅读
财政部等两部门关于2018年第四季
2018-09-27 - 部门规章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