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实施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地 区:全国
公布时间:2008/11/11
生效时间:2009/1/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人社部发[2008]100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代码》(LD/T107-2008)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我部审核批准,现予发布,2009年1月1日施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用代码》(LD/T107-1998)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