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2015/4/29 14:35 来源:劳动法苑
公务员 湖北省武汉市
  
  楚天金报讯记者邬红波
  继国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最后一个“铁饭碗也将被打破。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获悉,该市即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规划、园区建设等3个专业性岗位率先试点。
  聘哪种人?高端人才是重点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武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聘任制公务员将重点招聘专业性高端人才。近期各部门将上报一批特殊的专业性职位和岗位予以公示。
  据人社局透露,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规划、园区建设等3个专业性岗位将先行试点聘任制。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五类人员不得应聘聘任制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5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纪律行为的。《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考试测评重点放在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拟聘人选将向社会公示。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至5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可以约定1至6个月的试用期。
  待遇如何?有编制且待遇从优
  按照《办法》,聘任制公务员按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按月支付。特殊职务可实行年薪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聘任制公务员有行政编制,但聘任机关不得突破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总额。“既然是急需的高端专业人才,我们还要考虑如何留得住的问题。武汉市长万勇建议,聘任制公务员的薪水可略高于一般公务员。
  “招聘的公务员有没有上升通道?能不能竞聘领导职务?会上有人对此提出疑问。记者看到,试行办法并未提及此内容。武汉市人社局表示,将再次征求意见,尽快完善相关规定。
  饭碗“铁吗?考核不合格可解聘
  武汉市人社局介绍,聘任制公务员绝非“铁饭碗,而是每年都要考核。经试用不符合聘任条件的,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将被解聘。
  此外,聘任制公务员出现下列情况,聘任机关可解除聘任合同: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原文地址:http://news.cnhubei.com/ctjb/ctjbsgk/ctjb02/201504/t3244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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