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动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

2015/3/30 14:37 来源:劳动法苑
天津市 劳务派遣,社会保险
  
  为促进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市人社局去年底制发了《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及时展开劳务派遣用工参保登记经办工作。截至目前,已登记派遣用工专户500余户,促进1.4万名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天津市社保中心提前动手设计开发业务经办系统,确保了准时上线运行;及时对社险分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和企业劳资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政策和经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通过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向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宣讲政策,提高他们依法参保意识。
  目前,促进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需要查询政策的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www.tj.hrss.gov.cn政策法规栏目在线查询,或拨打12333进行电话咨询。(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原文地址:http://news.163.com/15/0330/10/ALUTEOKA00014S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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