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11月15日,浙江省总工会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座谈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吕志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同志以及产业工会代表、县级总工会代表、企业代表、劳模工匠代表、法学专家和律师代表等各界代表参加座谈。
吕志良在讲话中指出,座谈会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宣传《实施办法》的修改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对《实施办法》的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吕志良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按照省总工会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方案,使《实施办法》真正地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要把《实施办法》纳入到各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工会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国企带头表率、劳模示范引领、基层紧抓落实等多种途径,形成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合力。
吕志良表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希望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继续给予帮助,多提意见建议,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吕志良强调,浙江工会要担负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走前列、作示范的重要使命,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让《实施办法》真正成为工会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和职工权益维护的有力工具,不断开创浙江工会工作新局面,为法治浙江建设作出工会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上,参会代表围绕优化工会法律服务、强化职工权益保障、更好推动贯彻落实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
会议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黄通荣主持。
(浙江工人日报记者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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