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动工作,工龄可以“切割”吗?

2021-12-21 来源:中工网
企业调动 工龄切割
  

      您好。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有时确实会面临借用、调动的情况,对此,如何维护这一人群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不管你是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调动,还是从一个公司调到另一个公司,只要不是你个人的原因,而是用人单位的安排,且原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过经济补偿金,你的工龄就是连续计算的。

  当然,从劳动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我们需要提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调动,往往有迹可循,即便原用人单位倒闭关门,上级部门还在。如果是一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之间的“调动”,劳动者要么拿好经济补偿金再去新的“东家”,要么在签订相关协议或新的劳动合同时注明: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视作本单位的连续工龄。这样,就把“前账”移到新“东家”这里了。

责任编辑:郭丽娟

http://www.workercn.cn/34164/202112/06/211206075607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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