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工资保障权益

2021-12-07 来源:中工网
农民工保护 权益保障
  

辽宁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辽宁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内各地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职责使命,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1月30日前全部化解,让农民工都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及时拿到工资,是每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期待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促进劳动者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http://www.workercn.cn/34164/202112/02/211202084938986.shtml


上一篇:已经为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为何仍须... 下一篇:宁夏:保障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
推荐阅读

社保新变化:分征局面即将结束 6

2018-12-14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