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多措并举落实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

2021-12-07 来源:中工网
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
  

对参加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覆盖至非合肥市户籍而在合肥市从业的所有人员。

  为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合肥市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明确要求参保单位需在合肥市本地用工,并严格规范参保行为和工伤认定条件。在此基础上,全市试行推广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引导用人单位自愿投保,由商业保险公司予以赔付,极大降低了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平台企业风险。同时,启动合肥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工伤预防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灵活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推动工伤预防行业全囊括、职工全覆盖,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全民预防”。

  针对从事快递的灵活就业人员,合肥市积极关注应对社会热点,加强快递服务业等新业态行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快递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将基层快递网点及从业人员优先纳入单项参加工伤保险范围。截至目前,涉及快递企业246家,参保人数近2万人。

  为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平台用工劳动关系,合肥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企联、工商联,指导美团、饿了么等头部企业的用工第三方公司、T3出行网约车等,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目前已调解纠纷114起。

http://www.workercn.cn/34164/202112/01/211201074049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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