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

2020-09-18 来源:人民网
农民工 工资 四川省
  

u=3198767283,1480414318&fm=26&gp=0.jpg


  人民网成都9月18日电据四川省人社厅官网消息,为切实做好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监督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求,经充分论证研究并征求意见,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定了《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

  一、聘任范围

  原则上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律师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等单位相关人员中选聘。

  二、聘任条件

  (一)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心根治欠薪工作。

  (三)能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公道正派,乐于奉献。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聘任程序

  (一)所在单位推荐,个人自愿,并填写《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社会监督员推荐表》,报送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确定选聘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后,对无不良反映的人选,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聘任期限

  每届聘期3年,聘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意愿及实际表现进行续聘,续聘一般不超过两届。到期如未续聘的,自动解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社会监督员,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予以解聘,收回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向企业和群众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政策法规。

  (二)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热点问题,向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提出建议意见。

  (三)报告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向人社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六、纪律要求

  (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三)注重形象,不借监督员身份以权谋私或进行与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聘方工作保障

  (一)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社会监督员的相关服务工作,确保与监督员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沟通交流,收集汇总情况。

  (二)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完善工作举措。

  (三)做好监督员建议意见的转办、督办和反馈工作。

  (四)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原文链接:http://sc.people.com.cn/n2/2020/0918/c345509-34300471.html


上一篇:月底前,14项职业资格先行“离场”!76项职... 下一篇:宁波引才新政:打破人才引进评价痛点堵点
推荐阅读

社保新变化:分征局面即将结束 6

2018-12-14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