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减免政策实施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房波介绍,截至4月26日,全省划型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单位62万户、参保人员1481万人。其中,划型为中小微企业、享受全免政策的单位56万户,占94%,涉及参保人数833.4万人。2月份至今,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中,已申报缴费单位48.6万户,共减免社保费177.5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46.2万户,免征社保费138.6亿元。
房波表示,总体来看,广大企业对减免社保费政策是比较满意的,但也确实存在部分大企业对划型结果不满,部分企业反映信息更新不及时,划型不准确等问题。做好企业划型是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到位的关键,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信息共享和公示告知两个原则,与财政、司法、民政、统计、市场监管、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按照国家要求,对相关部门有企业划型确定信息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对于信息共享无法确定企业划型信息的,根据参保单位2020年2月之前最后一个缴费月的申报缴费人数,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进行划型。整个划型工作推行不见面服务和无材料办理,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同时,对划型结果进行公示告知,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在工作中,企业如果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变更。变更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社保经办机构按企业申请的划型类型先行享受减免政策,不需额外提供材料。有一点要特别说明,待疫情结束后,山东将会同相关部门最终确认划型结论,对于企业承诺与最终划型结论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最终划型结论确定减免政策,期间的社保费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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