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未果 18岁贵州青年在南通纵火杀人

2014/12/3 9:34 来源:劳动法苑
工资 辞职 暴力事件
  
  提出辞职后多次向老板讨要工钱,因费用扣除问题,双方发生争执。从贵州来南通打工的18岁青年王某,愤怒之下,持打火机将车间的棉麻制品点燃,后用刀刺向老板。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经济损失数百万。昨天,记者从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放火罪和故意杀人罪,已于11月28日被依法批捕。
  今年刚满18周岁的王某,出生在贵州省罗甸县一个贫困的布依族家庭。因为父亲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母亲没有劳动能力,从小依附叔叔婶婶生活,他听话懂事,五六岁时就会帮助家里干活,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从未给家里增添任何负担。今年6月份,王某通过招工来到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村一家绗绣作坊打工。因为工作努力、勤奋耐劳,很快便掌握了娴熟的技能,每个月收入还算可以。
  直到今年9月份,王某提出辞工并向老板茅某索要工资,老板却以提前辞工为由要扣除他工资的30%作为生活费,双方争吵起来,王某便打电话报警。民警告知王某,这属于劳资纠纷,建议去找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联系老板茅某协商此事,但茅某坚持不同意支付全额工资。
  万般无奈之下,王某只能继续留在厂里工作直至11月初。此时正值淡季,厂里没有什么活,王某便再次向茅某提出辞工,并索要近5000元工资,但茅某依然坚持要扣除生活费等费用,而就算剩下的这点钱,茅某也要到年底才愿意支付。王某心生愤怒,对茅某扬言要火烧厂房,没想到,对方只是以为王某是冲动之下的威胁,也没有当回事。茅某的这种态度更刺激了王某。11月15日凌晨2时许,王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和打火机来到老板茅某的厂房外。环顾四周,他快速翻过围墙,来到宿舍楼底楼的厨房,点燃厨房里堆着的货物,接着又来到车间,将车间里堆放的货物点燃,大火迅速蔓延开来。
  而燃起的大火并没有平息他的怒火,此时他心想事已至此,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了老板。于是他又来到二楼老板的宿舍门外,将门锁轻轻拨开,这时茅某还在熟睡之中,王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向对方的脖子疯狂地刺了下去,然后转身逃离现场。睡梦中的老板娘被惊醒,喊醒了厂里的工人,大家仓促逃离现场。而茅某岳父未及逃脱,不幸被大火烧死,茅某父亲则被大面积烧伤,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救治。
  案发后,王某逃离现场。当晚,在南通开发区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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