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24日讯 (记者 马文文) 今天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省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请返还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一项重要的援企稳岗政策,目的是通过返还一定标准的失业保险费,减轻企业财务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力度。一是扩大“返”的范围。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请返还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也就是说,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适用范围比之前更大。二是提高“返”的标准。困难企业返还标准,由过去按3个月的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根据参保职工人数,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三是加快“返”的速度。推广无形认证、容缺办理、不见面审批,推行“先预拨、后承诺、再清算”,随接随办、快审快批、即核即付,变过去的“企业找政策”为现在的“政策找企业”,使“网路”变“主路”,千方百计提供申报便利,提高政策的通达率和落实率。新政实施2个月以来,受益企业户数、返还金额均超过了去年全年数。不少受益企业反映,在他们最紧急、最困难的时刻,稳岗返还政策“雪中送炭”、伸以援手,实实在在为企业减了负、救了急。
失业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生活,首要任务是保证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金(今年前2个月,山东省已向18.9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5亿元,为领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0.9亿元。2月起,山东省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因此,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如果支付能力达不到,就不能实施。当然,对于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地区,我们也会通过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尽最大可能扩大政策受益面,支持各地开展稳岗稳还。
据介绍,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稳岗返还。国家和山东省也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比如,?对于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必须符合裁员率要求。?对于部分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再给予稳岗返还。?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除了要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2018年和2019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以内;二是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以内。规定这些条件,就是为了把有限的、宝贵的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下步,山东省将紧盯复工复产,紧盯减负稳岗,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加大稳岗返还力度,推动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努力帮助企业和失业人员渡过难关、迎接春天。
原文链接:http://news.sdchina.com/show/4503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