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云南省贯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意见》是对我省加强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总体设计和安排部署,提出要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重点从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体制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三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政策举措。
围绕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体制机制,提出5条措施
一是培育壮大人力资源市场,明确了落实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职责,提出要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各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
二是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清理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立、改、废、释”意见,推进云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健全配套政策,探索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
三是建立财政支持机制,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预算既有经费,建立财政保障机制,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标准化等项目建设。
四是明确服务管理职责,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范围内行使管理职能职责,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审批权限,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
五是健全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提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制定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才。
围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出6条措施
一是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通过考核认定的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考核认定“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明星”、“人力资源服务成长明星”、“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明星”机构,加快发展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是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
三是实施“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利用区位优势,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培育一批省级及地方产业园,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开园补贴。
四是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各业态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开展跨界服务模式。
五是实施“诚信主题创建行动”,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申报一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打造一批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六是实施“‘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我国投资办企业提供服务,举办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论坛。
围绕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出3条措施
一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提出要规范政府监督管理行为,倡导劳动者诚实求职,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监督用人单位规范招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遵守行业活动规范,确保市场主体活动规范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发布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公报,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依法实行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变更延续情况。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调建立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事项协调处理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注重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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