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月20日,贵州省人社厅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鼓励五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补贴由按人补贴变更为按天补贴;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500元和5000元统一调整为5000元。
《办法》指出,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就业创业平台创建补助等支出。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办法》明确:提高资金补助标准。为鼓励五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补贴由按人补贴变更为按天补贴;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500元和5000元统一调整为5000元;为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每人500元提升到1000元;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标准;为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标准由每人400元提升到500元。
此外,为强鼓励企业或技能学校开展培训培训,《办法》提出,对五类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为3天,含网络创业意识培训)的,按每人每天100元给予培训补贴;取得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为10天)的,按每人每天120元给予培训补贴;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为7天)的,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培训补贴(含网络创业培训教学平台使用费);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续一次性跟踪服务费为每人500元。
对企业或技工院校培养并取得预备技师毕业证书,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或技工院校一次性培训补贴。其中,对技工院校开设预备技师班按每人每年2500元给予培训补贴;对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4000元给予培训补贴;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6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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