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2019-09-20 来源:新京报网
社会保险
  

timg (46).jpg


  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了“时间表”。9月20日,财政部印发通知,全面推开划转工作,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进度安排、核算方法、股权接收及组织保障,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通知》明确,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国有资本划出后,承接主体应扎实做好企业股权接收工作,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并接受考核监督。地方层面,国有股权划出后,统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组织保障方面,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划转工作负总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同时,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针对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情况,《通知》作出特别说明,分别划转各国有股东所持国有股权的10%,并由第一大股东牵头实施。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国有股东牵头实施划转。


原文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gncj/2019-09-20/doc-iicezueu7193962.shtml


上一篇:天津市与河北省工伤认定鉴定实现跨省市就近... 下一篇:金融高管享住房补贴,创新人才奖励50万!今...
推荐阅读

社保新变化:分征局面即将结束 6

2018-12-14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