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资委正式出台了《江苏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值挂钩,同时,通过劳动生产率等效率指标进一步调控收入分配。企业没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需要适度下降。
记者了解到,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在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有任何工资性支出,严格控制职工福利费支出,取消不合规的福利性项目。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每年定期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预算时,根据所属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经营性质等有所不同。如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职工工资总额主要与利润总额、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等反映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指标挂钩;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所属企业,可以增加营业收入、任务完成率等体现服务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等情况的指标;公益类所属企业,主要与反映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等情况的指标挂钩,兼顾体现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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