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正式印发实施《江西省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制度》,提前5个月完成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台账》的改革任务。
据了解,该制度要求,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开展协商协调工作遵循四项原则,即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原则,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兼顾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利益原则,平等协商、民主协商、协商一致原则。
制度明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办公室会议和联合调研等四种形式,研究部署或协商解决全省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文件,确保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高洁 记者 邹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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