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
《通知》明确,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北京市五险一金基数上下限公布
北京市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如下,2019年7月起使用:
(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自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自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2019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公告还明确,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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