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积极鼓励显性就业,35周岁及以下青年灵活就业可获一年社保费补贴

2019-06-10 来源:上海热线
就业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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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安区新近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积极鼓励该区青年显性就业,35周岁及以下青年灵活就业,可获得一年的社保费补贴。

  据静安区就业部门了解,不少青年一直在从事某项工作,并有一定收入,但没有进行就业登记,这种情况会最终导致这部分人到了退休年龄后没有养老保障。给予青年一定的社保费补贴,就是为了引导、呼吁并促使他们灵活就业后自己缴纳社保费。

  据悉,刚刚进行调整的静安区这项促进就业创业新政还明确:该区户籍长期失业青年被该区启航就业基地吸纳就业,就业期间可申请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从一次性的500元,增加至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如当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00%,不享该项补贴)。

  静安区的这项新政今年优化了“拜师带徒”特色就业项目,“拜师带徒”项目期间,学徒可申请生活费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拜师带徒”项目期间,参加项目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带教费补贴,每带教一名学徒,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0%。项目期满后,用人单位录用该学徒,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带教费补贴,每录用一名学徒补贴标准为5000元。

  有关就业见习基地补贴政策也增加了新内容,今年经该区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带教结束后留用本区户籍见习学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请区级见习基地一次性带教费补贴,每留用一名见习学员补贴标准为5000元。

  有关鼓励创业的新政同样多多。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组织,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与高校合作的该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经评审符合条件引进入驻创业团队进行孵化的,创业团队可申请区级孵化场地费补贴;推出创业驿站给力计划补贴,初创期创业组织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静安区今年还搭建了“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创业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发布该区初创期创业组织等小微企业的人员招聘、社保缴费和技能培训等情况,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该区人资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原文链接:https://hot.online.sh.cn/content/2019-06/10/content_9306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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