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多项惠民利企措施

2019-05-23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社会保险 河南省
  

timg - 2019-05-23T165702.122.jpg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等多项惠民利企措施。

  据了解,从5月1日起,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根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河南省还统一参保政策,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统一缴费政策,统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办法,统一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同时,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完善和规范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基金省级调剂力度,建立省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对截至2018年底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9个月基本养老金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因降低社保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而减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由省级统筹基金弥补;基金结余可支付9个月以上基本养老金的,由当地基金结余弥补。

  此外,河南省还要求,稳定现有的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征缴方式,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孙琦英)


原文链接:http://www.clssn.com/html1/report/21/4789-1.htm


上一篇:英国钢铁公司宣布破产 危及2.5万人就业 下一篇:北京:七项就业政策助力民营企业招人
推荐阅读

社保新变化:分征局面即将结束 6

2018-12-14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