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针对减税是否会影响非京籍购车、购房、办理工作居住证审核条件问题,近日,南都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时仍需提供连续6个月,每月个税缴纳金额达到150元的个税完税证明。上海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纳税和取得公共服务之间存在义务和权力的对等关系,但从现实来看,目前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给出解释,或者说在这一特殊时期出台过渡方案。
每月纳税最低限额不足150元,暂不受理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
新个税法1月1日正式实施后,基本减除费用上调至6万元/年(5000元/月),税率结构优化调整,再加上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设置,不少老百姓从今年起缴税额甚至为0元。
但纳税人在获得减税红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个税改革后缴税额下降,一些原本有资格购车、买房、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纳税人,现在反而达不到要求的纳税条件,失去了相关资质。
以北京为例,个人申办工作居住证需要提交在申请单位最近连续缴纳六个月的个税证明,每月个税缴纳额要达到150元以上。为保留资质,有纳税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宁愿放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针对上述情况,2月18日,南都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理工作居住证,仍要求每月纳税最低限额达到150元。如果纳税最低限额不足150元,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申请暂不受理。
国税总局服务平台表示已向市局反馈问题
税务系统是否有方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呢?
南都记者咨询国税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表示新个税改革后,缴纳金额发生的变动会影响到办理工作居住证,各区的个税缴纳金额标准不一样,国税局对个税缴纳金额标准的规定现不做界定,暂时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
对于会影响非京籍购车、购房、积分落户审核条件的问题,北京12366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向市局反馈,因涉及多部门联合制定相应政策,请纳税人等待相关部门明确政策口径。
专家建议出台特殊时期的过渡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从理论上看,纳税和取得公共服务之间存在义务和权利的对等关系。换句话说,你要先交税,然后再享有作为一个纳税人可以享有的一系列权利。但从现实来看,的确是因为政策调整导致一些纳税人觉得个税法改革前后工作量一样、做的贡献一样,但现在因为纳税额是零,就不再具有资格,“那这是不公平的”。
但于洪也强调,这种不公平是特殊时期内发生的特殊现象,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给出解释,或者说在这一特殊时期出台过渡方案。
至于纳税人选择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于洪认为这是纳税人个人的自我权衡。
于洪解释道,未来个税体系会越来越复杂,比如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变得更加复杂、专项附加扣除的核算均以年度为单位等,中国的个税体系也会逐渐向发达国家综合所得税这一体系过渡。在这个过程中,的确有时会需要个人需要作出考虑和权衡。不仅如此,由于存在边际税率的差异,还会增加自我权衡的复杂情况,有时还需要进行相关计算和筹划。“从这点上来讲,这个也是需要大家逐步的去理解的一个过程,发达国家的综合所得税制也是这样”,她说。
个税零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
此外,针对有纳税人担心的新个税法实施后,中低收入人群个税“零申报”是否会造成自己没有纳税记录的问题,近日国税总局也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上也有所回应。
国税总局表示:称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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