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上升至5000元,但网易财经调查发现,并非所有劳动者都享受到5000元的免征额扣除。
汇信发现,“9月工资10月发,是用5000元免征额吗?”这一问题曾备受关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曾就这一问题在《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中给出明确回复:“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是在10月1日及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都应该以5000元免征额扣除。
《通知》的实施效果如何?网易财经10月25日-28日对网友进行了调查,在参与调查的近2000名网友中,87.9%的网友9月工资已按照新标准5000元免征额进行扣除,但仍有12.1%的网友9月工资没有按照5000元免征额扣除。
汇信指出,在进一步调查中,网友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劳动者所在单位的疏忽,认为是“税务部门原因”的只有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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