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七条措施送促就业福利 企业不裁员享稳岗补贴

2018-09-18 来源:福州晚报
就业 失业保险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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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7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送出一大波促就业福利。


  为鼓励创新创业,拓宽就业载体,福建省将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纳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由创业地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支持一批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于经批准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权利。


  福建省将实施“护航行动”,对积极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对受市场因素影响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可提高稳岗补贴标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福建省鼓励相近行业企业吸纳因市场因素造成失业的职工,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将就业见习对象放宽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


原文链接:

http://www.fj.chinanews.com/news/fj_ttgz/2018/2018-09-18/421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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