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考核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考核C级约谈区县相关负责人

2018-08-2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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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我市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啦!今日(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市政府网获悉,日前,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县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此外,对市级有关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专项目标考核,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记者了解到,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专项工作组)负责实施,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办法指出,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3月底前完成。其中包括区县自查,市专项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实地核查以及综合评议。


  办法指出,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2.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15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达不到年度考核最低分数要求的(年度考核最低分数要求由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确定)。


  2.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两金三制”实施未达年度计划要求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对于考核结果,办法指出,对各区县政府的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向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并纳入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值得一提的是,区县政府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专项工作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专项工作组对该区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区县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市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此外,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级有关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原文链接:http://www.cqcb.com/hot/2018-08-26/1046516_p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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