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最低工资委员会3日表示,明年度每小时最低工资已确定为8350韩元。
雇佣劳动部当天在官报上发布公告称,明年度每小时最低工资为8350韩元,不分业种,所有的营业场所均需遵守该最低工资水平。
雇佣劳动部按照最低工资委员会有关明年度最低工资的决定发布公告,相当于驳回了资方有关最低工资的反对意见,也为明年度最低工资问题的讨论画上了句号。
最低工资委员会上月14日议决明年度最低工资水平后,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同月23日、中小企业中央会同月26日提出了异议,称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决定并未顾及到小商人的承受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劳资双方对最低工资委员会最低工资决定提出异议后,如果雇佣劳动部长官认定异议具备正当理由,即可要求最低工资委员会进行重审。鉴于此前从未有过重审先例,雇佣劳动部的这一决定也在预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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