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招录残疾人 岗位补贴提高1.4倍

2018-07-04 来源:千龙网
残疾人 就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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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陈斯)落实岗位预留、定向招录(聘)制度,公益性项目优先安排,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税收优惠,给予自主创业补贴,提高职业培训补助标准……一揽子残疾人就业新政为广大残疾人和用人单位送出了“大礼包”。


  今天(4日)上午,北京市残联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政策新闻通报会,对外发布了由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新政。该措施从今年7月开始实施。


  为减轻用人单位的人力成本负担,措施规定,对招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在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础上给予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劳动力,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按规定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其中,对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超过3年(含)的残疾人职工,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对在本单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的残疾人职工,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相比原标准的0.5万元或0.7万元提高了约140%。


  措施还规定,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的扶持标准,由原来的最高2万或4万元,提高至5万或10万元,提高了150%。


  据了解,截至2018年5月20日,本市持证残疾人51.76万,其中劳动年龄内18.86万,已就业残疾人13.03万,仍有5.83万人未就业。一方面,残疾人劳动者对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残疾人就业渠道窄、质量不高等问题逐渐凸显。新政的施行对于推动本市残疾人充分就业、稳定残疾人就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beijing.qianlong.com/2018/0704/2677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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