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与培训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中小微企业可获政府津贴

2018-06-01 来源:太原晚报
小微企业 培训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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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根据《山西省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中小微企业对新招聘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政府部门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职业培训津贴。


  我省鼓励中小微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新招聘人员职业培训。培训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政府部门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职业培训津贴。履行劳动合同1年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提升一个技能等级的,再给予300元职业培训津贴。同时,我省将实施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每年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劳动者达到100万人。


  今后,企业可以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举办体现产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对参与“二级学院”建设的企业,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806/t20180601_17438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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