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温津贴今起发放 企业不按标准发放将受严惩

2018-06-01 来源:齐鲁网
高温津贴 山东省
  

6.jpg


  大众网6月1日讯山东多地将迎来高温期。伴随着气温上升,从6月1日起,山东等地都将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



  从6月1日起,山东将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防暑降温费。按照往年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为每月140元。发放时间为6月-9月。


  哪些人能领到这笔“补贴”?《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防暑降温费,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近年来,高温津贴被扣发或替代的现象备受关注。为了避免高温津贴成为“纸上清凉”,多地也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其被发放到每一个高温作业劳动者手中。


  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山东出台高温劳动保护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和主体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并且加大惩处力度。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d.sina.com.cn/news/b/2018-06-01/detail-ihcikcev9358670.shtml

上一篇:宁夏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险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下一篇:新加坡:工资上限再次调高 月薪低于1300元...
推荐阅读

社保新变化:分征局面即将结束 6

2018-12-14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