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职工教育经费低于工资总额8%部分可税前扣除

2018-05-11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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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5月11日电 财政部网站昨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发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决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http://finance.ynet.com/2018/05/11/1172391t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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