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针对普遍关注的央企薪酬改革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今日表示,将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
彭华岗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
“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彭华岗介绍,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总体思路是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