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银行股东行为进行约束后,银监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制定了行为准则。
2月1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在银行业案件频发的当下,银监会首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予以规范,要求银行制定规范,责令员工自觉抵制并严禁参与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商业贿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制定的背景是,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银行业案件频发,多与银行从业人员内外勾结、违规操作相关,暴露了银行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不足、部分从业人员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等问题。
指引包含总则、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和附则共五章28条,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牵头部门,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工作;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持续收集从业人员行为的相关信息。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制度建设。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应以风险为本,应制定全行遵守的行为守则和针对各业务条线的行为细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展从业人员行为的定期评估、建立长期监测和不定期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招聘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并将从业人员行为的评估结果作为薪酬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不当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大约束和监督。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外部监管。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及评估报告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于不能满足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相关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行为守则方面,银监会在第十五条中提出6项禁令,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行为守则及其细则应要求全体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自觉抵制并严禁参与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商业贿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得在任何场所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不得销售或推介未经审批的产品,不得代销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未经监管部门允许不得向社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监管工作秘密信息等。
在银监部门整治金融乱象的高压态势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一直是监管处罚的重点。
2017年4月,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30亿假理财案爆发,该行北京分行发现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此案系张颖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编造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理财转让产品。
去年11月30日,北京银监局再次披露了对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假理财案的处罚决定。罚单显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销售虚构理财产品以及北京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责令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27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除此之外,还有13名相关责任人受罚。
类似民生银行这样的内控失误案例数不胜数。据澎湃新闻统计,2017年全年,各级银监部门共披露2451张罚单,合计罚款26.98亿元。其中,银监会机关和各银监局共披露罚单696张,罚款22.64亿元;各银监分局共披露罚单1765张,罚款4.34亿元。
2018年开年第一个月,各级银监部门更是紧锣密鼓,披露的罚单数量也创下了2017年以来的单月最高,达到497张(日均16张),为2018年强监管、严监管定下了明确的基调。
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去年12月1日召开的“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表示,除了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机构进行处罚和追责以外,也督促银行业自己也要进行内部的问责和处罚,去年前10个月,全国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内部问责处理分支机构2687个、人员16.7万人次,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2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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