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将规定大公司女高管要占三成 被质疑可行性

2014/11/29 23:5 来源:劳动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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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 特约记者 丁良恒】德国政府两年后将出台规定,要求该国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监事会的女性成员比例必须达到30%。德国舆论普遍对这一旨在提高女性地位的政策表示欢迎,但也有媒体和商界领袖质疑其可行性。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26日报道,德国政府将于2016年正式出台规定,要求超过100家德国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必须保证监事会中有30%以上的女性成员。不遵守该规定的公司不仅会被要求空出30%的监事会席位,更将面临巨额罚款。此外,从2016年开始,德国政府还要求约3500家德国中型企业每年发布“性别平等报告。
  德国社会普遍对这一规定给予积极评价。总理默克尔认为,“女性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终于来了!德国《时代周报》27日评论说,规定监事会女性比例是“历史性的一步,为实现男性和女性之间更大的平等创造了条件。电视一台引述德司法部长马斯的话称,该规定的出台会影响董事会的人员结构,“将使德国更加现代化。德国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年部部长施维斯格则表示,“我确信最终没有椅子会空下来,因为具备资格担任这些要职的女性足够多。财经网27日更以“妇女职场进入3.0为题,盛赞德国法律的进步。德国民法典曾规定,清洁、烹饪、熨烫和照顾孩子是女性专属工作。
  不过,也有不少人质疑该政策的可行性。“这只是象征,而不是政策,据德国《黑森-下萨克森汇报》27日报道,在德国30家最具影响力的企业,2013年女性高管比例仅为6%。德国工业联盟主席格里罗表示,“企业固然希望有更多女性担任领导职务,但出台硬性规定将适得其反。德国《日报》认为,真正的问题不是配额,而是同工同酬、兼顾工作和家庭、建设幼儿园等。德国雇主协会总会则称,“职称等级才是最重要的标准,而不是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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